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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山禁采零容忍 重拳出击防反弹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7/16 6:40:0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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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区深入推进“三线四边”环境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大通区东依上窑山,南靠舜耕山,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自然资源十分优越。然而,近年来,由于石料价格上涨,在经济利益驱使下,部分群众抱着侥幸心理,在上窑山和舜耕山禁采区私自架设生产设备盗采加工山石资源,造成山体裸露、植被破坏,使原本郁郁葱葱的上窑山和舜耕山满目疮痍、风光不再。

      为保护上窑山风景区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破坏上窑山自然资源的非法经营活动,深入推进“三线四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打非治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加快建设青山绿水新大通,7月1日,该区正式发布了《关于对上窑山实施封山禁采的通告》,决定对大通区行政区划内的上窑山实施封山管理。另外,该区政府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下发了《大通区集中整治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和生态修复专项行动。

      7月7日至8日,该区政府组织区集中整治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联合执法巡查,分别对上窑镇外窑村范围内的非法采石塘口及石料加工点,原上窑广厦建材厂与凤阳交界处的非法采石塘口及石料加工点,以及舜耕山范围内的非法采石塘口及石料加工点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巡查,彻底摸清了全区非法开采山石企业底数,为集中开展整治非煤矿山联合执法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强对上窑山、舜耕山的巡山管理,该区各乡镇、街道都安排了专人对上窑山、舜耕山实行每日巡查,重点做好节假日及夜间的巡查,并建立了“零报告”制度和巡查交接班制度,巡查人员需签字确认当日巡逻情况,落实巡查责任。另外,该区还在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安监局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

      7月11日8点至18点,该区政府组织安监、城管行政执法、环保、国土、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法院、区检察院、大通公安分局和上窑镇等部门和单位,共计200余名工作人员,在原上窑广厦建材厂与凤阳交界处的非法采石塘口及石料加工点开展了为期一天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石联合执法行动。当天共出动吊车1台、平板车3台、大型运输车14台、铲车3台,共清运非法开采石料100余车次,现场收缴非法采石设备震动筛1台。大通街道彻底清运了淮舜南路东侧舜耕山风景区境内的近千吨非法采石石料。

      据悉,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山石资源行为,坚决处置受利益驱使的不法分子,自封山禁采工作开展以来,该区公安部门分别以非法开采矿山资源罪、非法储藏爆炸物罪和盗窃罪,立案查处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2人,起到了强有力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该区政府将用2年的时间,牵头组织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土、监察、安监、农林水利、市场监管、城管、上窑林场及所属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现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三个一律”(对参与非法开采、加工、运输山石资源的设备和车辆一律没收,对组织或参与非法开采的业主及有关人员一律从重处罚,非法所得一律没收),集中整治非法开采、加工、运输山石资源等行为,查封所有非法采石塘口及石料加工点,彻底清理拆除并没收非法生产的设施设备及矿产品。对顶风作案、屡整屡开的单位或人员,从严、从快查处,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提高震慑效果。

      同时,该区还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采取市场机制多渠道融资的方式,着力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快治理与恢复的进程,旨在通过为期两年的治理,力争达到修复疮痍、重见青山的工作目标。

( 张胜)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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