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整治封闭式载人电动车走笔
封闭式的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又称老年代步车,市场违规销售现象严重,上路行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老年人驾驶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府从5月起至6月底开展载人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充分发挥“整治办”牵头抓总和路面查纠主力军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让道路更畅通,让交通更安全。
电动车“变脸”,想说爱你不容易
从外观上看,封闭式的三、四轮载人电动车,酷似“迷你版”的微型汽车,一般可载3至5人不等,时速最高可达60公里左右,既能遮风挡雨,而且价格低廉,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
但在其看似光鲜靓丽的外表里面,载人电动车却暗藏着隐忧。
从车辆构造来看,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大多是拼装或改装的,载人数多、车速较快,在道路特别是机动车道上行驶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从车辆属性来看,载人电动车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具备按照机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和强制保险的条件,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担责风险更大、危害损失更严重。
从管理角度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从经营范围来看,由于该车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少数经营者不仅违规销售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载人电动车,并涉嫌利用虚假宣传等手段蒙蔽、欺诈消费者。
整治与取缔,安全交通事关万家
封闭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规销售现象和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整治取缔已是刻不容缓。
整治行动中,交警支队建立在用车辆的动态基础台帐,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联合工商部门主动与城区电动车销售商进行沟通,告知驾驶此类车辆的危害性,传达取缔通告,并在车辆维修点、小区门口和繁华路段散发通告,发放告知单2000余份,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
各交警大队按照“执法告知流程、车辆暂扣流程、处理返还流程、规范执法要求”四个统一标准,积极开展路面集中查处。
对初次查扣的车辆,交警部门进行书面警告,发放纸质《通告》,告知此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无法办理入户、购置保险的手续,由当事人书面作出停驶承诺。查处属于再次上道路行驶的,交警将对其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路面查获的车辆,依法处罚后,按照执法告知流程进行书面告知后,返还暂扣车辆。截至目前,交警支队共查扣非法营运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93辆,教育130余人次。
通过路面集中整治,每周对路面信息汇总,交警部门据此向每一位车主点对点发送短信或电话告知,共发送短信930余条,电话告知1100余次,告知率达到93%,以此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政策,讲明此类车辆上路行驶的危害性,争取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对道路交通进行常态化管理。(记者 柏 松 通讯员 郭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