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征收力度,突出实效使用,价调基金征收总额呈明显递增趋势。我市价调基金征收总额由2011年的1849万元上升到2013年的3295万元。截至目前,我市2013年已累计征收价调基金895万元。
市物价局严格按照《价格法》、《淮南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中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征收程序征收价调基金,坚持不超出范围、不突破标准、不违反程序,坚持不乱征、不重征、不漏征。积极与各代征单位建立顺畅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大胆创新征收方法,扩大价调基金规模。2013年,市物价局主动与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和市政务中心就价调基金征收把关、窗口设置与人员管理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价调基金原委托市运管处对全市(除凤台县外)客货运车辆征收工作改为进驻政务大厅集中直收,确保了价调基金直收工作的平稳衔接。
此外,市物价局还通过走访、座谈等有效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深入重点企业单位宣传价格调节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具体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共同查找分析问题,提高政策规定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价调基金发挥调控经济发展、稳定民生价格的重要作用。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