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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银行将执行收费新规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6/25 6:33:5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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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物价局、中国银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向全市金融服务机构转发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异地取款手续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放心保)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为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物价局、中国银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将加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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