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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零时起——出租车起步价由5元调到6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9/2 6:52:2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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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持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出租车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召开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方案,规定从今年9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的出租车运价。2013年9月1日至9月15日为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期。期间新旧两种运价并存。

      调整方案:起步基价由现行5元调整为6元

      客运出租车基价公里仍为2.5公里不变,起步基价由现行5元调整为6元;在基本运价方面,由现行1.20元/公里调整为1.40元/公里;在空驶费方面,由现行超过10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调整为超过8公里后超过部分加收基本运价的50%;在夜间运价方面,夜间(23:00至次日06:00)车公里运价加收20%为1.68元/公里,起步基价为7元/2.5公里;在等候费方面,免费等候时间5分钟,超过5分钟按0.3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费。

      此外,乘客在租用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过渡、过桥、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乘驾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出租汽车运价计费尾数结算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调价影响:2.5公里以内乘客每次打的多花1元多

      专业调查结果显示,淮南市出租汽车载客里程在2.5公里以内的乘客占总数的53.5%,2.5公里至3公里的乘客占28.2%,3公里以上的乘客仅占18.3%,也就是说对于大部分打的的乘客来说,此次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方案施行后,乘客每次打的只需增加支出1元多,对市民出行影响不大。而对出租车司机的来说,出租车每车日均增收数十元,年均增收近2万元,对从业人员的收入有明显提升,促进了车辆更新,提升了城市形象。

      同时,由于出租车运价略有上升,应有部分乘客会转乘公交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可部分缓解“打车难”的问题,对城市客运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公交的优势有一定的作用。

      调价监管: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

       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属于《安徽省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规定,市物价局于2013年6月26日依法召开理顺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上,出租车调价后服务能否跟上成焦点,消费者代表提出意见,要求加强对客运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坚决查处拒载、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提升我市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给广大乘客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同时,建议加大对“黑车”的查处力度,净化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维护好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

      新出台的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听证会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明确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出租车行业的有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实行明码标价。各级物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市客运出租车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的监管。对故意绕行,索要高价,乱收费,敲诈乘客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拒载乘客、恶意拼客等违规行为,分别由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时,须使用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打表计费,以及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并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调价相关:因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进行微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我省将从7月10日上调车用天然气价格0.40元。经测算,每天将增加燃料成本13.034元。为缓解本次燃料成本上涨给出租车行业营运带来的压力,市物价局对原方案中的运价进行了微调,并得到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支持。

      此次运价调整后,修改《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的通知》(淮价服[2010]161号)中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只保留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的联动,今后运价调整以实际运营成本制定。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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