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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两级法院齐心协力 54户居民喜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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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齐心协力 54户居民喜获补偿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4/1 6:42: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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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在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该县城北乡马场村的54户居民如数拿到了60万元相邻权补偿款,发出了由衷的笑容,至此,纠葛5年的相邻权纷争在市、县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划上圆满的句号,一群体性纠纷被成功化解。     

      2008年6月,凤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凤城大道北侧,东至万嘉世纪广场,西至凤台县建委院墙,南至凤城大道建设三栋高层商住楼,其中1#楼建筑高度99.8米,2#、3#楼建筑高度达77.2米,现三栋楼均已交付使用。三座楼北侧住有凤台县凤凰镇前马场社区54户居民,由于该楼层太高,造成后面的住户采光和通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几十户居民为此无数次找开发公司及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群体性的信访隐患。

      2010年,其中有2户提起相邻权诉讼,凤台县法院便开始诉前调解,立案法官反复做调解工作,终因该案即将涉及到几十户的利益,相邻权的影响程度也要进行司法鉴定,案件进入到了诉讼程序。审理阶段,淮南市正诚公证处于2010年12月22日应住户的申请,对受前面高楼影响日照情况,分时段进行了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受影响的有54户。考虑到该案会有连锁效应,民一庭的法官又就该案进行反复调解,想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终因原告要求过高,而未达成调解协议,如期进行判决。案件上诉到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又多次做调解工作,给被告晓明利害关系,但开发公司坚持要对54户做打包处理,同意给30万。为体现为民司法、能动司法的办案宗旨,中院办案法官对原告方进行了法律释明,告知其余住户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后52户以相邻权纠纷起诉到凤台县人民法院。凤台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受理案件后,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户一户地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60万元补偿给54户(包括先行起诉的2户),并于2013年3月26日签订调解协议,发放调解书,原告诉讼代表人当庭领取赔偿款。

(通讯员 任毅 王芳)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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