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我市审计部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加快审计转型,拓宽审计视野,审计监督逐步实现了“全部政府性资金、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基层经济责任”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审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实现“全覆盖”。2010年开始,市审计部门尝试将财政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有机结合,对重大财政专项资金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2011年起,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重要事项纳入财政审计监督的范围,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施全过程审计。2012年,财政审计促成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区)已上缴、归还和补拨资金6.21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5.28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及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4项,六大管理领域问题得到全面纠正和优化。
二是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审计实现“全覆盖”。审计部门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做到所有重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先后制定出台《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着力构建了具有淮南特色的“制度办法引领、国家审计主导、社会中介参与、内审专家补充、全过程跟踪监督”政府投资立体审计新模式,逐步实现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自2009年大建设开展以来,市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额1351158万元,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144370万元,审减率达10.7%。
三是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全覆盖”。2008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淮南市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淮南市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淮南市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解决了“村(社区)官”监督的“盲区”问题,扫除了审计“死角”,基本建立了基层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特别是《淮南市村级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首次突破了村级经济国家审计机关难以审计的制度障碍。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对85名“村官”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3亿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12人,有力加强了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扎实开展县(区)委和乡(镇)党委书记审计,5年来共对7名县(区)委书记、32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市级层面真正实现了审计对象从农村、社区到乡镇、县市的全方位布控、全覆盖监管。
(记者 祁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