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倾力打造阳光物价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倾力打造阳光物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11/27 0:02:2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物价局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采访纪略

      物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信号灯”。近年来,“豆你玩”、“蒜你狠”、“糖高宗”等新名词先后因涨价而诞生,“物价不稳”直接影响了经济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开透明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何不负重托圆满完成稳定物价的重任呢?

      今年以来,市物价局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除了日常在局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和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等公开信息平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外,市物价局还主动在公开形式上探索创新,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对涉企价格收费、学校教育收费、药品收费、医疗服务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政策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政策,我们市物价局利用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平台,公开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收费事项,让群众明白了哪些价格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应该依据什么政策,充分扩大了百姓的知情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市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说:“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物业、机动车停放收费等价费需求,市物价局以建立价格服务网络为重点,在30个住宅小区设立了数字化电子(LED)显示屏,同时在100个住宅小区设立了111块普通‘价格公共服务公示栏’,聘请了110名义务物价员,及时向老百姓公布价格政策、公示价格标准、公开价格信息,为群众提供管用、实用的政务服务,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物价局还以‘数字物价’项目为带动,新设了价格信息服务中心,把价检局内设12358价格投诉举报中心提升到局里,即将启用的‘数字物价’系统是集价格监测预警、信息查询、政策咨询、行政审批、举报受理、收费实时监控等多项功能于一体,能涵盖物价部门所有业务范围。市物价局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本单位的重大政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市物价局已基本形成了以淮南物价网、“数字物价”系统平台、“12358”举报平台、淮南政府网为主,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等为辅的多种政务公开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管理和程序更加规范化,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基本实现了“工作有思路、公示有内容、查阅有资料”的良好成效。

      采访中,市物价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丰富的政务公开形式,将各项价格收费的依据、标准、程序等都置于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使依法办事和民主监督统一起来,增强了物价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同时,阳光物价规范了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随着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的公开,市物价局的人权、事权、财权、物权的行使都置于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工作透明度大大增加,实现了监督关口的前移。

(记者 苏强)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