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淮南有7.4万人受益,减收个税2.44亿元
“这一年,我省下了2640元!”市民杨先生是一家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月收入4500元,从2011年9月到现在,他共缴纳了360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按2011年9月前的个税政策,他需缴纳3000元。“省下的钱相当于半个多月的工资”,杨先生笑称。如今,个税新政实施满一年,像杨先生一样受益的纳税人,在我市还有很多。淮南市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个税改革后,我市约有7.4万低收入的工薪所得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承包承租经营者免除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约6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
从去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等也作了调整。这一改革,使月收入介于2000元至3500元之间的纳税人直接成为“免税一族“。同时,从2011年9月1日起,地税部门对营业额每月5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营业额在起征点以上实行核定征收的生产经营户,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状况,适当调减其个人所得税;对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出租车司机,按照提高减除费用后的标准要求,切实减轻这部分人的税收负担。这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有效减轻了低收入者负担。
据统计,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我市共计减收个税约2.44亿元,降幅达29.4%。其中,工薪所得减收比例最大,较同期减收约2.36亿元,占减收总额的96.7%;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收0.08亿元,占减收总额的3.3%,真正体现了税制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
(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