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范围覆盖所有市县,对象增至约800万人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安徽执行国家扶贫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比之前的1196元标准大幅提高,增幅达92%。通过扶贫开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实施意见》明确,新阶段将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全面开展扶贫开发。把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作为主战场,实行扶贫攻坚;把皖北地区作为省级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给予重点支持。对重点县和贫困村实行重点扶持。低于扶贫标准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对象,力求应扶尽扶。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特殊贫困群体实行政策倾斜。
省政府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实施意见中扶贫标准大大提高,扶贫范围、对象也明显扩大。如扶贫范围现扩大至所有市县,以前仅仅局限在国家省级重点县。扶贫对象原来仅有200万人,现在据初步统计大约扩至800万人。
据了解,新阶段我省扶贫的主要任务涵盖农田水利、交通道路、饮水安全、公共文化等十二个方面。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到2015年,实现重点县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公路标准,行政村通村道路硬化率100%,并逐步提高村庄内主要道路硬化率;到2015年重点县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扶贫具体路径包括大力实施专项扶贫、积极推进行业扶贫、广泛动员社会扶贫等,其中,专项扶贫包括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以工代赈、雨露计划、搬迁扶贫等多项内容。
(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 冯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