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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时政新闻 > 省两办要求各部门逐步公开"三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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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办要求各部门逐步公开"三公"支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12/9 8:44: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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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办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三公”支出逐步向公众公开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就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努力使安徽省成为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其中明确,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公开“三公”等经费支出。

  逐步公开公务支出

  今年是安徽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也是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对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人们关心的问题,实施意见中都有所提及。

  据了解,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各地各部门要逐步公开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

  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要及时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深推基层政务公开

  群众办理医保、低保等,一般都是与基层政府机构打交道。因此实施意见规定,要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

  其中,重点公开内容包括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公共事业投入、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同时还要依托电子政务平台,编制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公开。

  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级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也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

  政务公开单列考核

  从2012年起,省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单列项目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同时,要完善网民评价、新闻媒体评价等多元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增强考核评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对于在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前的,将由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则由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会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并限期整改。

(来源:中安在线 记者姚一鸣)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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