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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高奏团结进步曲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9/27 0:19: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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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在绵延的八公山上,放眼望去,一个个鲜红的石榴压弯了枝头,工人们忙着采摘、装箱,一辆辆运输车辆把新鲜的石榴送往周边市场……

      这是记者日前在位于凤台县李冲回族乡的经果林基地采访时看到的一幕。凤台县松瑞石榴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侯青松告诉记者,这片1500亩地的山林都是经果林,产品“泰山红”供不应求,经济效益相当可观。陪同记者采访的该乡党委书记闪电厂告诉记者,近年来,该乡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发展地方经济,经果林是一个亮点,能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据了解,我市是安徽省的少数民族大市,现有3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总人口3.57万人,辖李冲回族乡、古沟回族乡和孤堆回族乡3个民族乡。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大力发展民族经济、繁荣民族事业、促进民族团结,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创新是我市民族工作的第一法宝,为民族工作提供持久动力。我市创新工作网络,在全省率先实行民委兼职委员制,确定25个部门为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出台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创新宣传方式,创新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的教育,创新开展宣传月、“和谐民族乡村”等活动;创新考评机制,把民族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

      “发展是第一要务,要为民族工作构筑崛起高地,坚持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民委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政策文件,对民族乡村实施对口帮扶,设立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制定了《淮南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意见》,调整充实了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建立市级领导包点联系帮扶工作制度。坚持项目优先,“十一五”时期,共投入6925万元,以项目促发展,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发展特色经济,重点支持5000亩水产养殖基地、2000亩经果林基地、2万亩良种繁育基地等六大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发展劳务经济,坚持培训促进、服务引导,着力打造劳务经济。目前,3个民族乡常年在外务工人员1.2万余人,2010年实现劳务经济收入1.3亿元,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建党90周年前夕,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驻浙江平湖市新仓镇流动党支部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改善民生,近年来,共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改善14所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投入560万元,新建卫生院1所、卫生室13个,改建卫生院2所、敬老院2所。

      人才是第一资源,市委、市政府始终关注对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把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为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关键。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通过挂职锻炼、岗位轮换、干部交流等方式,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截至目前,我市少数民族干部584人,其中女干部222人;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参政议政作用,全市少数民族共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3人,省政协委员2人。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十三届委员分别有少数民族8名、22名,占全部代表和委员数的2.5%、4.5%,比例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市中的比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采取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型。2005年以来,我市涌现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3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个,模范个人7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在了领跑地位。近几年, 我市3个民族乡都被评为市“四无”乡镇和“平安乡镇”,孤堆回族乡被评为全省“和谐民族乡”,在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淮南市人民政府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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