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淮南市沉治办获悉,为进一步推进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淮南市近日重新修订了采煤塌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该办法延续了原有的按人口补偿方式,分别将居民单位住房面积补偿标准由520元/m2提高到650元/m2;搬迁安置综合调节费由搬迁补偿费的15%提高到25%。
(通讯员 常利群 记者 张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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