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兴修水利 根治水患
我市地处淮河中游,洪涝灾害频发,水资源紧缺。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持续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初步构建了防洪除涝和灌溉工程体系,水利建设与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洪涝灾害频繁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隐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后仍是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瓶颈,水利设施薄弱仍是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兴修水利,根治水患刻不容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7月8日至9日,中央又召开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国家新一轮治淮高潮的掀起,为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迎来了一个大建设时期,行洪区调整改造、洼地治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将加快实施。
抢抓历史机遇,现结合实际,我市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按照“五水”建设的思路,解决水多,关注水少,改善水脏,发展水运,兴建水景。强调要以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转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切实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要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重要保障,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增强水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科学治水与依法管水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力争通过5年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为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我市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大幅度增加了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今后10年各级财政年平均水利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基建和农水项目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市级重点泵站更新改造资金400万元,日常防汛抗旱资金不少于120万元。各级财政都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自2011年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市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造。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要足额落实国家安排水利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各级财政要保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管理经费足额到位。市、县(区)财政按照财政收入增幅逐年提高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多渠道建立乡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投入机制。市、县(区)财政按照《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经费。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水规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足额征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延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政策,专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
(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