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全面启动价格监测预警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困难群众生活。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增加监测频次,严格执行“每日一报”制度,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月饼、水产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门票、液化气等与节日消费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和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一旦价格出现明显异常波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做到反应灵敏、应对有效。
《通知》强调,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市场粮油、蔬菜、肉类等重要农副产品调运。要抓紧协同市商务、农委等部门加大“农超、农校对接”力度;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成品粮、油、化肥储备和适时投放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要认真落实主要商业零售企业经营的米、面、食用油、牛奶(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实行的提价告知制度,对提价理由不充分的,要通过约谈、告诫、召开政策提醒会等,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价格行为,防止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全面落实对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对特困职工发放生活补助。同时,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