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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七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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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8/26 7:08:3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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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发出《关于2011年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通报》,我市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7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升7.0%,环比上升0.2%。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6.8%,仍是拉动当月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1-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升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从环比情况看,涨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铜陵(0.9%)、淮北(0.5%)、蚌埠(0.5%)、芜湖(0.4%)、合肥(0.3%)、阜阳(0.3%)、马鞍山(0.3%)等7市。

       从同比情况看,涨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芜湖(7.7%)、宿州(7.6%)、黄山(7.5%)、蚌埠(7.3%)、阜阳(7.2%)、池州(7.2%)、巢湖(7.1%)等7市。

       从1-7月份平均情况看,涨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合肥(6.4%)、淮北(6.2%)、池州(6.1%)、阜阳(6.0%)、宣城(6.0%)等5市。

      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涨幅为-0.1%,同比涨幅为6.6%,平均涨幅为5.8%,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通报》要求,当前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虽有所回落,但仍处高位运行,且同比涨幅连续6个月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稳价工作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继续把稳定物价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稳价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粮油、生猪、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严格控制政府性提价,规范市场秩序,努力保持我省价格总水平的合理可控。        

(记者)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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