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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宣传贯彻《城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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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宣传贯彻《城市绿化条例》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1/2 23:52: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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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管绿的浓厚氛围,宣传贯彻好《条例》,近日,我市城乡建设系统近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集中开展了宣传、贯彻活动。

      集中宣传,营造依法治绿氛围。在10月1日条例施行当天,组织各区有关建设、园林部门共计12家100余人,在市龙湖公园、市政府门口及各区人流集中处设置了宣传点9个,集中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规宣传单行本等3000多份,宣传单6000余张。在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设置条例宣传标语、横幅40余幅。自9月下旬起,联合媒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集中宣传《条例》,并出动宣传车200多台次,在市区主要路段巡回播放《条例》。

      上门宣传,主动增强服务对象绿化法治意识。组织人员向有关重点部门、单位及开发企业发放、发送《条例》单行本2000余份,宣传单位3000余份。选择部分沿街单位、小区,开展送《条例》上门活动,进行现场宣传。

      研讨宣传,对《条例》中重点条款涉及到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讨论制定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绿化行业监管办法。结合“十二五”规划,加大规划建绿力度,强化园林部门监管职责。           

(陈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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