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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1/1 6:21: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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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11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期(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重点防范时期。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强调,针对森林防火期内火险隐患增加及防火难度加大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节假日期间,对风景点、旅游区、墓地等重点地区要进行设防,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内烧香烛和从事野炊等活动。要加强对农事、林事等生产性用火的管理,科学设防。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知识,使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期,不断提高市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使防范森林火灾和保护林区安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妥善处置森林火情。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来抓,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记者 苏 强)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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