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田家庵发电厂获准减免地方税收384万元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盘“旧”塑“新”增加城市文体活动
 线上线下发力 瓜农增收有奔头
 解锁以文塑旅新玩法
 防溺水就该拉“网”出实招
 沉浸式体验调研 让服务更有温度
 让“闲置屋顶”成为转型新引擎
田家庵发电厂获准减免地方税收384万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0/13 23:44:4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日前,田家庵发电厂接到淮南市地税局同意减免该厂2009年度土地税和房产税合计384.3233万元的函件批文,为企业减亏增效做出了贡献。

  田家庵发电厂始建于1941年,至今已有近七十年历史,经7期扩建和技改,2005年装机总容量达到111.5万千瓦。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在“十一五”达到节能减排目标。2007年,该厂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陆续关停了#1-4发电机组,关停容量达51.5万千瓦,现有两台30万千瓦机组在役运行。同时,由于近年来煤价成本不断上涨,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到位等原因,该厂2007年以来连续出现亏损,企业经营极为困难,形势十分严峻。

  为减少企业的亏损,该厂财务部门积极开展“双增双节盈利攻坚”活动,在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研究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申请税收优惠工作。经多次向淮南市地税局反映企业困难和税收政策的沟通。2009年,该厂正式向淮南市地税部门提出了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请。

  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今年9月,淮南市地税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税函(94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减免税政策,报经安徽省地税局同意,减免该厂200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1924496元,房产税1818737.5元。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为改善田家庵发电厂经营业绩起到了一定作用。    

 (尹汝海 李 军)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