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淮河内采砂,不但容易造成管涌、堤岸崩塌,而且还会改变河水的流速、流向。省政府日前发文要求切实加强汛期淮河干流采砂管理工作。8月11日,淮南市水利局联合多部门来到淮河水面进行检查,细致地向采砂人讲解相关政策、处罚措施,敦促其停止采砂行为。
基于在淮河中采砂危害的严重性,省政府日前发文要求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并要求对采砂人做好禁采宣传。8月11日上午,市水利、海事、公安等部门相互协同派出工作人员,从田家庵码头沿河而下前往淮南境内的淮河下游水域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沿河而下,来到淮南与蚌埠交界处的淮河21号标段附近水域看到,在21号标段上游(淮南段)停泊了五六条船,未发现有船只在采砂,但往下游望去,远处船只密集,不少船只直接泊在了航道中央采砂。记者看到,在21号标段的指示牌旁,市河道管理局竖了一块写有“严禁采砂”的大标牌,标牌上内含“上游18000米”字样的红色箭头直指标段上游。
“采砂船注意了!请立即停止作业、撤离航道!”采砂行为不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而且不少船只直接停在航道中央采砂,对其他船只的正常通行会造成了影响,执法人员立即用船载设备向采砂船喊话。听到喊话后,不少船只陆续停止采砂行为,并缓缓撤向岸边。随后,执法人员先后靠近了多条采砂船,对船主的个人信息进行了登记,并告知他们采砂后果的严重性,并向船主明确:3天后若发现其仍存在采砂行为,将予以处罚。
据市打击非法采砂执法队副大队长刘其金介绍,8月8日,执法队花了一整天时间对淮河21号标段附近的采砂船进行了登记,当天共登记船只44条,其中属于淮南市的仅4条,其余均属蚌埠、阜阳等市。当天执法队便已明确告知船主,3天后若再发现其存在采砂行为便予以处罚,但在8月11日上午检查的多条船只中,并未发现有此前登记的船只。
市水利局负责人介绍称,对于船只的采砂行为,执法人员可予以5000-7000元的罚款措施,而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采砂船,则可以进行强制拆除、没收采砂设备。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会对遇到的每一条采砂船信息进行登记,最终让船只停回所属地区指定的地点,未拆除采砂设备之前不得自由出入淮河,达到从源头上对船只进行集中管理的目的。
图:在执法人员(左)的宣传下,采砂人员发动船只撤出航道
(记者 吴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