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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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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8/9 0:11:4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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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获悉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前一段时间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违规预售行为,加强价格监管。

  今年以来,我市一些房地产项目在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违规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在国家、省房地产新政出台之后,甚至在我市专项检查期间仍违规以各种名目收钱。近期,市房地产管理局已经对社会反响强烈,关注度高的开发企业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理,下一步将对违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楼盘或楼幢的营销机构一并处罚。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表示,今后凡有此类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从重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情节恶劣者取消从业资质。坚决遏制违规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行为。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时要求所有楼盘现房销售价格必须报房地产局备案,房屋销售(现售、预售)均须提交楼盘价格表,进行价格备案,一房一价,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否则不予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实际成交价的10%,低于备案价格10%销售应经房地产局核准,并说明理由。此举将有效地防止哄抬房价和造成房价虚高的现象。

  市房产部门为限制炒房行为还将实施退房管理,即购房人确须退房的,经与开发公司协议解除合同后,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该套房屋在楼盘表和销控表上进入可售状态,公开销售,不得直接在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上更改购房人姓名,直接更改姓名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网上备案变更,不予产权登记。

(记者 张 鹏 实习生 赵静汝)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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