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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作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已获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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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作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已获国家批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8/5 23:57:4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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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淮南市为全国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共批准我市保障性住房贷款项目5个,投资规模51.15亿元,建设规模412.89万平方米,贷款额度为21.99亿元。

      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增加住房公积金收益,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有利于带动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动“住有所居”目标早日实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部业务运行平台进行项目贷款操作和管理,并与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南监管分局等部门联手,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做好项目贷款的发放和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记者 张 鹏 通讯员 李 刚)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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