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好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并于2010年5月中旬成立少年法庭,负责集中办理全市辖区内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庭成立2个月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5人。
该庭在审判中积极探索一种有别于成年人的审判教育模式,创新失足少年帮教的新方法。他们首先注重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庭前教育活动,如在开庭前邀请涉案未成年人的班主任、带课老师来到法庭配合法官进行庭前教育。在法庭审理前这样的特殊时间、特殊场合进行教育,易被失足少年所接受,引导他们改过自新。其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填写《未成年人罪犯个人情况及家庭状况登记表》,通过填写表格使承办人更加清晰地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犯罪成因、一贯表现、认罪悔罪等情况,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参考情节。并在案件审结后附刑事判决书一份,交由内勤统一整理、收集,为日后更加深入地调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提供详实、可靠的素材。此外,该庭在工作中克服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将审判工作向前延伸,做到“三走访”,即走访学校、走访社区、走访家庭。庭审前到少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社区、家庭,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在校表现、社会交往等情况,找出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制定不同的帮教方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苏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