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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新农合工作全省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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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工作全省领先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7/27 0:58: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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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参合率达98.37%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季度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位居全省第一
    ·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涨幅度超过去年同期50%以上

      我市新农合工作在2009年全省民生工程年度考核中获得第一名之后,在巩固中不断创新,日前,市政府就加快经办队伍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专门作出部署。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全市广大农民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好地享受到新农合所带来的实惠。

      今年以来,我市市级统筹四区以及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进一步完善2010年补偿方案,根据自身运行特点,在全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各报销段次的补偿标准,对大病实行“分费用段保底补偿”,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对29种慢性病门诊费用按省统一方案的最高标准给予报销补偿,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我市全面推行了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在过去保大病住院的基础上,目前全市六区一县全部开展门诊统筹,此举,使过去的受益面由5-8%扩大到90%以上。在推进新农合工作中,我市还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今年初出台了《关于印发淮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书》(淮卫农[2010]29号),对全市各级定点医院进一步细化工作、量化考评指标,强化监督检查。同时,在乡镇卫生院和乡村一体化的卫生室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试点的田家庵区和凤台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比医改前平均下降50%以上。同时,我市建成新农合信息网,实现在线审批,即看即报。为方便农民报销,去年下半年,全市网络平台建成,我市在各级定点医院开展网络结报试运行。从今年1月起,全面正式开展了网络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先由医院垫付报销款,农民出院时只需缴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属报销部分的全部费用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与医院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同时也提高了新农合的服务效率。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使得我市参合率逐年稳步上升。2008年参合率为90.7%,2009年为95.28%。2010年参合率为98.3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参合人数达118.56万人。报销比例也逐年提高。根据一季度全省通报,我市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为55.63%,比去年同期增加5.9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受益面逐年扩大,截至一季度末全市已有1.5万人次的住院医药费用获得了按比例报销,有5万人次的门诊费用得到了报销补偿。门诊和住院人次的增涨幅度超过去年同期50%以上。

(记者 武春晖 实习记者 周莹莹)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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