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记者从淮南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集中对地方涉企规范等明显与国务院行政规范不符、违背法律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摸查清理,争取为企业减负,提高我市的经济活力。
据悉,本次我市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范围,主要是指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和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解决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打架、重复定规、部门规章逾越法律的问题。据执行清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本次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要把清理工作与企业减负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我市将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地方和部门制定的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规范和规章,做到需要修改的修改、必须废止的废止,争取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彻底清理,进一步为我市企业减负。
据清理执行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针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经进行到了摸底清查阶段,具体清理工作预计到今年9月份完成。届时,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将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接受舆论监督,那些未列入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记者 苏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