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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政府领导就我市开展第九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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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领导就我市开展第九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答记者问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6/11 0:17: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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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是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记者就我市开展第九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访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谌伟同志。

      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背景是什么?发起和参与者有哪些?

      答:从2002年起,国务院把每年6月份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到今年,已是第9个年头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门发起,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省、市、县、乡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承担安全生产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业主、公民都是参与者。

      问: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9年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它在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利于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对于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我市将如何加强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答: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集中精力,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专门发出通知,就开展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活动?

      答:为了组织好、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总体部署,市政府安委会提前1个月就开始筹划这项工作,制订了周密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收到实效。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文化论坛、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积极参与,采取基层单位易于组织、职工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不断推进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在全市范围掀起一个人人参与、献计献策、完善安全规章、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的新高潮。

      问:我市如何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工作?

      答:今年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今年国家确定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努力形成监管有力、职责分明的责任体系。要树立“走险必然危险、侥幸必然不幸”的思想,把隐患治理作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中之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排查、疏理和整治安全隐患,尤其是对水陆交通、消防、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要集中排查,建档立卡,逐一整改,逐一销号。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抓好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尤其要抓好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任职资格培训。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舆论监督等手段,努力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权威。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形成全社会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市、县两级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交管、航管、海事、农机、工商、质监、规划和建设等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法监督和检查,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监察执法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和规范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陆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决不能姑息迁就,确保安全。

      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安全生产仍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这一全国性集中宣传的契机,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要在形式上力求创新,在内容上突出重点,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谋划。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好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个阶段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依法守法、生命至上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组织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安全宣传效果,真正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动器。

      三要务实创新,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各项成就。同时,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例予以充分的揭露和曝光。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大力组织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节目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要不断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为构建和谐宜人新淮南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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