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为期40天的医疗机构医用氧专项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氧是否是从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购进,是否索取合法票据和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是否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和使用记录;生产、使用的医用氧瓶上标签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附有检验合格证;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氧等方面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用氧或以工业氧替代医用氧使用等违法行为。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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