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淮南平圩淮河大桥公路桥超限超载现象十分突出,一些运输企业和车主为了牟取暴利,恶意超载,最大超载量甚至达到大桥设计荷载量的数倍,已严重危及到淮河大桥安全。为保证淮南淮河大桥公铁两用桥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要求,现就淮南平圩淮河大桥公路桥限制通行通告如下:
一、所有车辆一律按大桥设计载荷要求通行。
二、自2010年5月28日零时起,凡超过大桥设计载荷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行。车货总重超过30吨(不论轴数多少)的各类机动车辆一律禁止通行。高度超过3米(客车除外)的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一律禁止通行。
三、所有通行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且保持匀速行驶。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劝阻、强行通过的,以危害公共安全、妨碍执行公务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