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近日出台新政,从明确用人标准,改进选任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考核管理,完善奖惩机制入手,着力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该区在《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必须履行的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党组织建设等职责,并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理考核、激励保障四项机制。要求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以具备高中以上文化,45周岁以下,留任原则不超55周岁,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公开选拔等方式,从优秀现任村干和民营企业家、致富能手中选拔任用,并建立致富能手、大中专(高中)毕业和复员退伍军人为主体的、常数达到3名以上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加大教育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学历进修,年龄45周岁以下村书记要达大专以上。将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按照人均不低于300元标准,把培训经费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同时,该区从经济待遇、绩效考核奖金、办理养老保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激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该区将通过三年努力,使村党组织队伍整体结构明显改善,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
(李 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