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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我们的林地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4 0:19:4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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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湿地公园东南林地遭偷挖、偷倒严重,垃圾覆盖约二十亩,至今偷倒还在继续。     

      大通湿地公园,由矿业集团投资15亿元,通过恢复水系、恢复植被、形成自然田园风光、改造路网等方法,共同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建成以“山水林居”为特征,集生态、休闲、运动、办公、居住为一体的宜居社区。大通湿地生态区和九龙岗生态区建设总投资38.2亿元,修复面积750公顷,在九大煤矿塌陷区采用仿生态手段,结合园区地理条件、城市发展实际和煤文化精粹,把原有矿井塌陷形成的水面改造成为水上娱乐世界,通过充分挖掘大通煤文化内涵,形成独特的“大通煤文化”景区,建设独一无二的煤文化教育旅游基地。大通湿地公园建成后,一直以环境优美,植被繁茂,园林景观幽雅吸引着大量的淮南市民前往休闲、观光。同时大通湿地公园也有着淮南的“绿肾”之说。

        约二十亩林地被垃圾吞噬

       然而,就在这景色宜人,风光如画的城市“绿肾”东南的林地,正被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慢慢地蚕食。2009年12月30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热心市民打来的电话,在电话中该市民向记者反映了大通湿地公园东南的林地,长期以来被人为地偷倒建筑垃圾、私挖土方形成大坑的情况,得知这一情况后,记者马上驱车赶往淮南市大通湿地公园,按照该市民告之的路线记者在湿地公园东南找到了这个大型的“垃圾场”。当时记者看到这片垃圾的时候给记者的感觉只能用“震撼”两个字来形容,大量的建筑垃圾,占据了大约20亩的林地,树林里到处都是零散的垃圾堆,被垃圾掩埋的树木有的已经脱皮,濒临死亡(如图一)。

      私挖土方形成大坑危及生态

      在这片垃圾场北面,一个深约3米,面积约为2亩的大坑,赫然呈现,根据记者观察,这个坑应该是人为地用大型挖掘机械挖出的,根据土质的新鲜程度和坑底没有积水、没有植物来判断这个坑的形成时间不是太久,而在这个坑的南面已经被大量的垃圾所填埋,坑的北侧零散地堆积着因为取土而被挖出的树木,据一拾荒者反映,还有很多的小树已经被路人拾回家做柴烧了。这样的深达几米的大坑,周围没有一点围栏防护,而且有的部位已经出现塌方现象,极易造成安全隐患(如图二)。

      大通林场:对于偷倒垃圾、偷挖林地表示无能为力

      是什么原因造成湿地公园东南林地被大量垃圾侵蚀,而且侵蚀数量如此之大?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了淮南市舜泉园林公司,据办公室黄主任告诉记者,大通湿地公园的林地属于其下属的大通林场负责,具体情况她并不知情,让记者向大通林场场长郭强了解,当记者问及像这样林地被大面积的垃圾侵蚀,作为管理者大通林场有没有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时,黄主任沉默了,记者不知道沉默代表着什么。随后记者又赶赴大通林场,在大通林场,场长郭强接待了记者,当记者详细地说明情况后,郭场长说这个事情报纸早就报道过,并且拿出报纸给记者看,当记者看到报道的坑和记者拍摄的不是同一个时,郭场长决定随同记者去实地看看,到达现场后记者居然发现又有一堆刚刚倾倒的建筑渣土,和一大片白色垃圾被倾倒在林地上,而这些白色垃圾在记者上午11点离开现场时还没出现。郭场长看着如此大面积的建筑垃圾居然毫不惊讶,并且告诉记者对于这样偷倒垃圾,林场也没有办法,因为林场没有任何执法权,当记者问及即使林场没有执法权,但是作为林业养护单位,发现有人偷倒垃圾有没有向市容部门或者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反映请他们处理时,没想到郭场长却回答记者“没有反映,不知道和谁反映,反映也没有用”。

      大通城管行政执法局:表示震惊,立即安排人员严查

      随后记者又赶到淮南市大通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当行政执法局纪局长得知这一情况后,表示非常震惊,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要求城管督察队的同志安排夜间守候,争取尽快查明原因,查找出偷倒垃圾的单位。同时纪局长告诉记者,大通林场作为林地的养护者,在开始发现这样偷盗垃圾的行为后就应该马上和城管部门联系,而像这样长期隐瞒不报以至于造成现在这样的状况,大通林场有很大的责任。同时纪局长表示一定尽快查明真相并请媒体继续跟踪报道。

      记者感言

      建筑垃圾顾名思义,一定是由市内的建筑工地产生的,而这些工地的施工者,为了一己之私,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不惜牺牲我们的生存环境、不惜破坏我们的青山绿水,把建筑渣土倾倒于林地之内,影响生态,实属不该。然而,作为林地的养护部门:大通林场,如果在违法者偷倒第一车垃圾的时候,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获得信息进行制止查处的话,也不会有近二十亩的林地被垃圾所覆盖,也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对于大通湿地东南大面积偷倒垃圾私挖土方毁坏生态的事件,本报将会继续关注。

      图一:大量的建筑垃圾、渣土侵蚀着林地
     图二:被私自盗挖留下的近两亩几米深的大坑

(记者 王伟 摄影报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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