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正式出台并实施
哪些人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家庭收入如何计算?8月底,《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正式出台并实施,和之前实施的《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相比,此次《规程》明确了对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申请低保后需经过民主评议,同时规定城市低保金将逐步实行社会化发放等,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新《规程》的出台让全市城市低保制度更加透明,做到公平、公正,也将为城市低保筑起一道更加坚实的生活保障线。
外地在淮就读大学生在淮不享受低保
“我是一名来自外地在淮就读的大学生,因为家庭贫困,我们家在当地是享受低保的,我现在来淮南读书能不能继续在这里享受低保呢?”刚刚从家乡来到淮南一所大学说读的学生小李因为家庭贫困,非常关心自己大学四年的生活费用问题。
记者了解到,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这是申请低保的最基本条件,不过不是唯一条件。记者注意到,新《规程》规定了15种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情形,其中第一条就是外地来本地就读的在校学生。根据这个规定,小李就没法在淮南享受到低保救助了。
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一直执行的《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规定了14种不能进低保的情形,如饲养观赏宠物,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等,而新的《规程》将进低保的门槛“卡”得更严,分的更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新《规程》在规定的措辞方面更加合理明确。如“家庭中拥有汽车或近期新购电脑等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以及饲养名贵宠物的;3年内购买商品房(因拆迁原因回购还原住房的不计入在内)、新建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拥有高值收藏品或持有大额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支取城市低保金的;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且有劳动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街道(乡镇)、社区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等。
特殊救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家住谢家集区的老刘不仅是低保户,而且腿部有些残疾,在淮南市还没有取缔正三轮机动车的时候,他曾经开过一段时间,后来政府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营运后,每个月给他这样的残疾人车主一定的特殊救助金。“加上这些特殊救助金,我们的人均家庭收入就超过了低保标准,以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吗?”老刘非常关心这个问题。
“要确定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家庭收入是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程》列出了应计入家庭收入的各项内容,明细要求一目了然,城市低保对象的评定因此变得更加规范、透明。根据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和实物收入。比如说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各类劳动收入、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遗属生活补助费、储蓄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股票、博彩收入、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都将核实并计入家庭收入。但新《规程》也同时规定了11项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记者看到,新《规程》除了规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享受的各类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费,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突出贡献人员,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等多项内容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外,还特地根据淮南实际情况,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和因取缔正三轮机动车非法客运,政府给予残疾人车主的特殊救助金”单独列出,作为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淮南市低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项是淮南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的惠民政策的补助资金,是新《规程》顺应形势变化特地新增加的内容。根据这个规定,老刘享受的政府补助资金是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如果其他条件符合要求,他仍然能够继续享受城市低保。
特殊家庭享受特殊照顾
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有一户三口之家,父亲身患重病,一个女儿正在上学,一家三口仅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新《规程》实施后,对于我们这样的特殊家庭有没有什么特殊照顾呢?”孙女士作为目前家里的顶梁柱,急切地进行着咨询。
“新《规程》实施后,我市将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保障,动态管理。按照城市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城市低保对象将被分为A、B、C三类家庭,其中A、B类家庭实行‘红本’管理,C类为一般保障家庭实行‘蓝本’管理。”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A类家庭即“三无”人员。此类家庭人员在全额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对此类家庭和人员按年审核。B类家庭为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患重病人员家庭;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教育负担重家庭。此类家庭人均月补差标准应适当上浮,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保障标准的20%,对此类家庭和人员按半年审核。C类家庭是对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且暂时未就业的及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而遇到临时困难的一般保障家庭,实行定期渐退差额救助保障,鼓励自我就业,对此类家庭和人员四个月审核一次。
“像孙女士这样的家庭,民政部门会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保、兼顾一般和适度提高补差标准的原则,进行重点照顾,并适当提高其补助标准。”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有利于实现“应保尽保”,更体现了政府对特殊家庭的照顾和关怀,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道。
“骗保”和“人情低保”将无处躲藏
新《规程》实施以后,除了具体内容以外,市民还关心一些什么?“以往会有一些骗保的现象,新的《规程》施行后,如何杜绝这种情况出现?”杜女士问道。还有市民说,要是负责低保的工作人员有私心,把好处都给自己熟悉的人又该怎么办?
对于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在低保户的审批、发放上将更加规范、公平。我们要求,在申请低保时,申请人必须向社会居民委员会或街道(乡镇)如实提供证明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规程》中对群众评议的要求也更加完善,在低保申请过程中,不仅要求初审、审核、审批要“三榜公示”,而且还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群众评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构成、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杜绝骗保的情况。
“在低保审核中,‘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是绝对不允许的,一旦发现坚决辞退。”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确保低保申请的公正性,新《规程》中规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党员、低保专干、社区居民代表、辖区单位负责人等代表将组成社区民主评议小组依据低保法规、政策,在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对日常低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中社区工作人员不得超过评议小组总人数的1/3。
“低保工作不是‘一保’了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研究、建立低保户的公开公示机制和正常进退机制,有效抑制‘低保养懒汉’和‘低保养壮汉’的现象,让国家的这杯“羹”惠及更多真正有需要的人。”采访结束时,淮南市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道。
(记者 张春翔 孙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