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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淮南启动200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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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启动2009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8/3 0:12: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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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今年申请贷款的学生在1200名左右

      7月29日,记者从淮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于日前在淮南市正式启动,受理时间至9月30日结束,预计今年淮南市申请贷款的学生在1200名左右。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樊猛介绍,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而开展的。2009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22日——9月30日,目前,各县区已全面开展。

      据介绍,申请对象为入学前户籍在淮南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的整数,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和提交申请资料。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划款授权委托书,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简称“合同回执”)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据了解,预计今年淮南市申请贷款的学生将有1200名左右,目前,各县区已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每年高考录取新生的数量,适当采取先办理在校生后办理新生,先远后近、先省外后省内等方式,合理安排贷款受理时段,以确保贷款办理高效有序。

(记者 李 严)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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