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群众中流传这样一种说法,“县官好当,村官难干,工作不断,报酬可怜。”说的是大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村干部们生活状况,一方面承担了大量的工作,村民的增产增收、修渠灌溉、调解纠纷,哪一个也离不开村官跑前跑后。另一方面待遇却没有保障,即使有报酬也只是微薄的误工补贴。在新形势下,如何把村干部待遇纳入到按劳分配的社会公平体系,让村官放开手脚干实事、按劳取酬得实惠,成为推动农村工作,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绕不过的一道坎。
针对这一情况,田家庵区把加强管理、提升待遇,作为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从2007年起就专题研究了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工作,决定下功夫解决村干部待遇保障问题。经过两年的调研论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了以“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的村干部管理机制。《办法》规定村干部待遇按照“基本报酬+绩效奖金”方式计发,确保按劳取酬。按照不低于全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村“两委”成员的基本报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为每人每月650元;村“两委”副职按正职的80%确定基本报酬,每人每月520元;村“两委”其他成员按正职的70%确定基本报酬,即每人每月460元。基本报酬由省财政税改转移支付和区财政共同承担,按月打卡发放,每三年重新调整一次;在保障基本报酬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还采取经济待遇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办法,根据村干部年度工作情况和村党员、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对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评议,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一般不低于基本报酬的30%,每年发放一次。
(武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