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财政鼓励住房消费政策已惠及1370户居民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我市财政鼓励住房消费政策已惠及1370户居民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6/29 0:11:2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淮发[2008]35号)精神,鼓励住房消费,对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契税负担,在执行国家契税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财政给予购房人不同比例的财政补助。对于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本市农村居民购买的二手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由市财政按购房人缴纳契税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规定税率缴纳契税,并由市财政按购房人缴纳契税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购买商业用房的,按照规定税率缴纳契税,由市财政按购房人缴纳契税的25%给予一次性补助。

      截至2009年6月19日,此项政策已惠及1370户居民,市财政共发放补助资金212.9万元。 

(吴 波)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