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工商局直属局运用柔性监管的理念,对淮南市盈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违法行为,采取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方式,在不加重企业经济负担的同时,达到教育规范的目的,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促进淮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该局积极探索以行政指导为主的柔性监管方式,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注重事前宣传教育。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指导,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开展服务进企业活动,主动深入企业讲解相关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工作。
二是注重事中规范引导。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不是一味地“查必处、处必罚、罚必重”,而是帮助企业认清违法违规的界限,重在指导企业规范今后的经营行为,引导其走健康发展之路。
三是注重事后回访服务。通过定期走访被查处企业,一方面检查企业的整改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了解企业经营中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在对轻微违法行为“柔性监管”的同时,该局也加强了对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煤炭、汽车维修、旅游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了查处制假售假、仿冒知名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李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