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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不成受损伤 温情调解化纷争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7/30 9:22: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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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潘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追求美丽却要付出健康代价,这样的“美容”还值得吗?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无证注射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调解员柴建玲的主持下,双方当场完成现金赔付与撤诉手续,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2025年4月,刘女士经朋友介绍到景女士处做美容,接受了两支肉毒素注射并支付费用1400元。4天后,刘女士出现了面部肌肉僵硬、口角歪斜、说话困难等症状,经医院诊断为面神经损伤,恢复期长达3-6个月甚至更久。刘女士多次联系景女士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查实,景女士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职业证书》,受到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前收取的1400元注射费用已退还刘女士。后刘女士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景女士赔偿误工费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共计5万余元。

案件进入先行调解阶段后,柴建玲迅速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分歧较大。景女士认为已退还1400元美容费,且刘女士“恢复良好”,拒绝进一步赔偿;刘女士则认为注射导致其形象受损、沟通困难,无法正常复工,坚持全额赔偿伤残和精神损失。为打破僵局,柴建玲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向景女士明确其无证行医的违法性及过错责任,使其认识到法律后果;同时向刘女士释明健康权赔偿的法定标准,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数额。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诉求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以2.5万元达成和解。

为消除信任疑虑,柴建玲约双方同时到法院,现场办理赔偿款支付与撤诉手续。景女士携带2.5万元现金交付,刘女士同步提交撤诉申请并出具收条。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既让无证行医者付出了代价,也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医疗美容需坚守安全底线,选择正规机构和有资质医师,莫让“美丽陷阱”毁了健康与权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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