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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从“一纸调解”到“真金白银” 法官“钉钉子”式督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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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纸调解”到“真金白银” 法官“钉钉子”式督促履行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6/10 9:37: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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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许变)一份装修合同引发纠纷,调解成功后,被告却迟迟未履行,法官“主动出击”,一通电话,促使被告当场付清了拖欠的25000元尾款。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督促履行”双轨机制,让“纸上权益”快速兑现为“真金白银”,用司法温度筑牢社会诚信基石。

2023年,原告与被告签订总价36万余元的装修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以“墙面脱落”为由拒付尾款5万余元。多次索要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涉企审判团队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抓住矛盾焦点,组织双方现场勘验,确认部分瑕疵可通过修复解决。经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限期支付25000元折抵维修费用,纠纷一次性了结。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却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案结”,而是主动跟进履行进展。发现被告逾期未付款,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并纳入诚信记录!”在严肃释明法律后果的同时,法官还从情理角度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原告在调解中已作出让步,按期付款才能避免额外损失。在法官法理与情理并重的督促下,被告当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全部款项。

“调解不是终点,督促履行才是兑现权益的关键一环。”承办法官表示。此案中,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纠纷化解链条从“审判”延伸至“履行”,既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通过司法引导强化社会诚信意识,用“钉钉子”精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可兑现。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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