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杨雪 连星星)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和重要特征,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处罚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6月28日,田区法院执行局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方某与被告郭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2月郭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方某借款,方某出于朋友情意,陆续借给郭某共计36万元。后经方某多次催要,郭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无奈之下,方某将郭某起诉至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方某与郭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某自愿于2021年11月起每月30 日前偿还原告方某10000元,直至36万元还清时止。
说好的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没想到郭某再一次出尔反尔,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向方某还款,于是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郭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进行了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最终经申请执行人方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接下来,执行干警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打击“老赖”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司法强制措施,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4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21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