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政(生卒年不详),字德表,在其高祖裴寿孙时,举家从河东闻喜迁至寿阳(今安徽寿县)。裴政少时聪明伶俐,博闻强识,达于时政,曾仕南朝梁、北周,参与编制《周律》。入隋后,更是得到重用,因其精于刑律,隋文帝命其与苏威等人吸收魏、晋、齐、梁的法典,遵循“以轻为重,化死为生”的原则,编纂成《开皇律》12篇。这部法典在中国法制史上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对后代法律制度影响极大。众人编纂法典的过程中,遇有疑惑不解或难以裁定的地方,都交给裴政,由他做最后的裁定。
《开皇律》撰成后,裴政位进为散骑常侍,又升任左庶子,在东宫辅佐匡正太子杨勇的举止,以严谨公正、诚实谨慎闻名朝野。有一次,太子命通事舍人赵元恺将武职的轮班制成名册,结果,到武职交番时尚未完成,赵元恺的上司右庶子刘荣对赵元恺说:“你只要口述就行,不用做成名册了。”赵元恺回奏时,太子责问赵元恺名册在哪里,赵如实告诉太子:“刘荣说口奏就行了。”太子询问刘荣,刘荣却矢口否认自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于是太子就让裴政追查。还没等裴政向太子复命,就有刘荣的心腹跑到太子那里去进谗言,说裴政想陷害刘荣,追查不实。太子叫裴政前来责问,裴政说:追查事情,有两个依据,一是体察情由,一是依赖证据,这样才能理性地判断是非曲直。对于此事,先看情由,刘荣位高权重,就算真的对赵元恺说过这种话,也不是多大的罪过,无需隐讳。赵元恺是刘荣的下属,他怎么敢对刘荣无端栽赃,连累上司呢?再看证据,左卫率崔茜等人所述与赵元恺所述相同,可见赵元恺所述是实。因此,臣根据事实和常理推定刘荣确实对赵元恺说过此话。太子杨勇称赞裴政“平直”,但并没有真正怪罪刘荣。
裴政生性耿直,忠于职守,得罪了不少同僚,屡遭小人构陷,太子杨勇与裴政日益疏远了。直到太子杨勇被废后,隋文帝还遗憾地说:要是裴政和刘行本还在,二人一起匡扶太子,杨勇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
裴政从政善于认真考察实情,根据证据来审定曲直。裴政在襄州任总管时,勤政爱民,常常把自己的俸禄拿出来分给收入微薄的左右属吏。他一向明察秋毫,民有违法之事,裴政暗中亲自调查,一一收集好他们的犯罪证据,却并不抓捕审理。遇有累犯,才当众历数各人罪状,滴水不漏,公正审理,并按情节轻重治罪,判死罪者五人,流放多人,辖区内百姓为之震撼,将裴政奉若神明。裴政从不滥用刑法,在量刑上坚持从宽从轻,从来没有冤假错案发生。有被判处极刑的囚犯,裴政会准许其家人入监陪护,以致死囚感其恩德,死而无憾。从此,襄州令行禁止,社会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几乎不再有诉讼案件。(程晋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