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前的一个乡村夜晚,还是点煤油灯的时代,七岁的我和村子里的一帮小伙伴在月光下玩捉迷藏的游戏。我躲了很久,也不见有人来找,就自己从暗处跑出来了。四下里一看,大伙儿都走了,天上一轮皎皎明月,地上,只剩下我独自一人。我没有害怕,也没有赶快回家,而是抬头盯着月亮看了好久,还情不自禁地背诵了刚学会的古诗。
这是我第一次对着景物抒情,也是我能够回忆到的,最早可以跟文学扯上那么一丁点儿边的童年记忆。
1997年,读初三的我,是班里的学霸。面对枯燥乏味的数理化习题和众多的英语单词,学有余力的我,开始摆弄文字。那时候,学校为每人订了一本《初中生必读》杂志。它的首页为清新秀丽的卷首语,尾页是学生写的诗歌,皆优美隽永给人启迪。那时候学校没有图书馆,平时也见不到什么文学读物,这本小小的学生杂志,可是说是我最初的文学启蒙老师,直到一年以后,我终于在它上面发表了处女作——一篇简短的类似散文诗的卷首语。
时光如箭矢,一往无前。这些年,沉浸在生活的海洋里,整日为生存奔波,有时候会忘了自己的年龄。某一日,对着镜子,发现对面的人儿早已陌生。当初那个青涩瘦削的少年,已然成为臃肿油腻的大叔。所幸,忙忙碌碌之中,一任人世沧桑,却始终有文字相伴。那些一枚枚温热的文字,像一个个跳动的精灵,从岁月的深处走来,可以取暖,亦可以疗伤。
不能免俗,我也要出书了。
说出这句话,我的内心是复杂而认真的。曾经写过一篇《不敢出书》,大意是说怕自己不优秀的孩子惹人笑话。然而回头想想,父母并不会嫌孩子丑,丑孩子也终究是要见人的。马尔克斯在谈到创作《百年孤独》时说:“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好吧,之于我,也要为散落在各地报刊的孩子们,找到一个能彼此取暖的家。这些文字,多为千字文,刊发在报纸居多,尽管简短浅显缺乏深度,却终究还是自己的孩子,难免敝帚自珍偏爱袒护。
书名当是《相遇少年时》,之所以想用这个名字,乃是觉得,它很好地契合了我与文学结缘的那些青葱岁月。相遇,在少年时;相守,就是一生。
文字,永远不会抛弃我,我也不会远离文字。(马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