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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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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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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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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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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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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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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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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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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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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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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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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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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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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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寿县西门工业园区原天洪建材厂房内,设有洗沙设备,夜间施工和运输期间,扬尘扰民,厂区内外污泥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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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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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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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西门外工业园区原天鸿建材厂房内西侧安装设置了洗砂设备一套,现场有生产痕迹,洗砂产生的废水沙粒等物料用于天鸿建材生产水泥制品使用,企业附近无居民集中区,未发现夜间夜晚施工和运输痕迹,附近堆放有泥土物料并有覆盖,未发现污泥污水外排行为,该洗沙场没有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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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该公司立即停止了洗砂行为。4月16日,新桥国际产业园北区管理服务中心约谈了原天洪建材厂主要负责人吴某某。4月19日前清运并拆除了所有物料和洗砂设备,整治了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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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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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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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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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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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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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潘集区贺疃镇中安联合朱集西矿分公司,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物,随意外运处置,污染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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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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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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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集西煤矿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配套煤矿,设计年生产能力400万吨。该矿2009年6月16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正常生产。1、朱集西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垃圾包括废旧钢材、废旧皮带等橡胶制品、废旧管路等塑料制品以及其它一般废旧物资。经核查,2021年4月份以前,煤矿工业垃圾由皖北煤电朱集西煤矿托管项目部负责管理。目前,该矿尚未与具备工业垃圾处置资质单位签订工业垃圾处置合同,该矿存在贮存工业垃圾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情况,存在露天堆放工业垃圾行为。2、朱集西矿为煤矿生产企业,场区无建筑拆除翻修情况,小的建筑物维修工程产生少量砖石及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用于场区内垫路,无大量建筑垃圾出矿情况。3、朱集西矿固体废物包括有煤泥、煤矸石、水洗矸石。现场建有封闭式煤泥大棚、水洗矸石堆场围挡、掘进矸石大棚等设施。该矿煤泥、煤矸石和水洗矸石目前主要销售给淮南石化产发销售有限公司,再由淮南石化产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给下游具备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终端客户如水泥厂、搅拌站等企业。其中煤泥2020年处理量为249500吨,水洗矸石2020年处置量为603800吨,掘进矸石2020年处理量为3607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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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朱集西矿规范工业垃圾暂存及处置,将短期矿内不规范暂存的工业垃圾及时处置,对该矿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要求朱集西矿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矿内垃圾收集、处置规范管理。3、要求朱集西矿加强对固体废物处置全流程的管控,杜绝违规处置现象发生。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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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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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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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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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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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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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凤台县关店乡民和社区大程村西城自然庄,公墓林无人管理,丧葬日和节假日,燃放大量鞭炮、纸钱,噪音、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民和社区内的所有饭店,均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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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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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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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查,信访件所反映公墓林为丁集矿采煤沉陷区居民的公墓林,距离村庄有500米,因此地属于村里自建和经费原因,暂时未安排专人管理,现场安排有环卫工人定期打扫卫生。关店乡不属于禁燃区,丧葬日和节假日基于民风民俗,会出现燃放鞭炮、纸钱的现象。2、民和社区是采煤沉陷安置居民区,小区内有5家饭店,均于2017年12月份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烟道,修建有油污分离池。2021年4月16日,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民和社区饭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现场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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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丧葬日和节假日,燃放大量鞭炮、纸钱,噪音、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要求关店乡人民政府加强公墓林管理,在丧葬日和节假日加强宣传引导,提倡现场文明祭祀,减少燃放鞭炮和纸钱的次数。2、要求民和社区内所有饭店加强油烟管理,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油污分离池和下水管道,做到正常有效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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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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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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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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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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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AH20210415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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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村北侧十余亩林木于2004年被毁坏,目前该地块上堆放大量粉煤灰、石料并进行漂珠捞洗等,距离淮河较近,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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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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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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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调查核实,该地处平圩村段泥河引河南岸(原淮南市美邦新型建材厂厂区内)系水工建设用地,地块面积大约12亩左右,对群众反映的林木被破坏问题,经潘集区林业中心工作人员多方调查了解,因反映的该地块时间久远,林木被毁,查无实据。该地块大约在2008年左右,由常某某在该处建设粉煤灰烧结砖厂,砖厂名称为淮南市美邦新型建材厂,经营了5年左右后,因经营不善,砖厂关停。该场地一直闲置至2016年。2、2016年时由于当年漂珠价格可观,有人在该闲置场地开挖了漂珠池,准备打捞漂珠,潘集区平圩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并及时制止,当时平圩镇人民政府经多方调查,未查找到具体开挖人,在查找不到开挖人的情况下平圩镇人民政府组织机械予以填平,整改后,该处场地原貌未改变。现场核查,该地块并无堆放大量漂珠和进行漂珠捞洗,但现场堆放大量建筑原料黄沙,该场地堆放的黄沙系安徽扇角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公司法人代表苏某某。黄沙于2020年3月堆放,约30000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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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丧葬日和节假日,燃放大量鞭炮、纸钱,
噪音、扬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要求关店乡
人民政府加强公墓林管理,在丧葬日和节假日加
强宣传引导,提倡现场文明祭祀,减少燃放鞭炮
和纸钱的次数。2、要求民和社区内所有饭店加强
油烟管理,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油污分离池
和下水管道,做到正常有效使用,污染物达标排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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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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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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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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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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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AH2021041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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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村,村长马某安2009年非法占用村内耕地150亩,用于建设“西湖农庄”大酒店,毁坏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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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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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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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马某安,为望峰岗镇鸭背村村民,现为谢家集区水欣水产养殖厂实际负责人,该信访件反映的土地为谢二矿采煤塌陷地,早在1984年7月21日就被淮南矿业集团谢二矿征用,属于已经征用的国有塌陷地,这其中包括马某安自家原有的宅基地,后来该地块一直被当地群众借耕。2006年,马某安在整合自家原有宅基地并流转本村29户农户宅基地的基础上兴建“西湖农庄”,并给予了被占地的29户农民适当补偿,该农庄属于餐饮性质的农家乐饭店。该地位于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鸭背村境内,占地面积10.6459亩(7097.25平方米),其中:旱地6605.33平方米、有林地371.76平方米、湖泊水面120.16平方米,建筑面积1354.22平方米,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符合谢家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6月,原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向谢家集区水欣水产养殖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国土资罚字〔2014〕4062号),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6459亩(7097.25平方米);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354.22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3、并处罚款74134元(耕地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1元计算,其他土地按照每平方米3元计算)。当事人足额缴纳了罚款,其余处罚事项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原《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现修订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于2014年10月对该案予以结案。目前,西湖农庄已停止经营,房屋由支点画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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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集区将积极对接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收回土地,拆除违法建设。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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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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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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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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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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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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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翰林锦城小区,小区道路晴天扬尘四起、雨天泥泞不堪,缺少绿化,小区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居民居住环境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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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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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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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小区内部堆积有用于路面铺设的石粉未进行覆盖;小区均为水泥路面,雨天不会产生泥泞现象,但小区9号楼1、2单元口处坑洼积水;小区于2021年3月由新物业公司接管,绿化为小区原始规划,且绿化已于2019年补种,现在绿化正处于生长期;2、3、9号楼部分业主正在装修,存在部分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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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路面铺设的石粉已清理完毕,已对小区内部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并定时洒水降尘;2、2单元坑洼路面已完成修复;3、小区内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建立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强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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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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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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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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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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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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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庞池村村委会前800米处,一家农村自建房院内(门口摆放三只垃圾桶),从事废旧塑料回收破碎,垃圾随意堆放,污水直排农田沟渠,噪音、扬尘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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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壤,噪音,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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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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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租用庞祠村民房,从事回收初加工废旧塑钢窗、旧塑钢窗二个多月,存在噪音、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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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进行取缔,截至4月20日,现场物料及设备已全部清运完毕。下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发生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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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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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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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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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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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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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寿县沿寿鹤路向孙厂村方向1.1公里东北方,一家塑料破碎厂,2020年开始违规生产,目前中午、傍晚生产,废水直排厂外地面,露天生产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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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大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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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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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塑料加工作坊位于寿县寿霍路西九里沟,租用寿县寿春镇寿滨村村民张某的自建厂房,厂房内建有一套塑料破碎机,堆放有收购的废旧塑料制品以及加工的塑料破碎碎片,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厂内建有沉淀池,但废水直排外环境,生产时扬尘和噪音也同样存在。该塑料破碎作坊未办理任何证照,属于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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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寿春镇党委政府向该塑料作坊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实施“两断三清”。寿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约谈了该作坊负责人孙某某。截至到4月21日上午,该塑料作坊破碎塑料产品及原材料已经清空,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并搬离生产区,厂内及周边环境也已经整治清理完毕。下步工作:县委县政府将督促寿春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同时举一反三,对镇域范围内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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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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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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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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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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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AH2021041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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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八公山区张楼火车站北侧200米,阳程商贸有限公司磕石厂,粉尘、噪音严重扰民,运输车辆导致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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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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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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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阳程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八公山区山王镇工农村境内,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19日,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2019年10月31日经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淮八发改审批〔2019〕89号),2020年6月4日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环境影响报告(八环审复〔2020〕01号)。该生产线于2020年8月开始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竣工,部分设备已进驻,处于建设阶段。现场核查,该企业未正式生产,场地内堆有黄沙等建筑物料,物料覆盖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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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该企业立即对院内场地物料进行清除,对未硬化的场地进行有效覆盖,严格落实进出车辆100%冲洗要求。2、要求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前不得正式生产。下步工作:持续加强对该项目巡查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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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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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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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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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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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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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田家庵区高新区泉山湖小区,近期开发商每晚9、10点钟开始偷填泉山湖,在已填湖面上建造房屋,并向泉山湖偷排黑色污水,导致水体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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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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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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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核查,因泉山湖小区存在生活污水流入湖体现象,湖体遭受污染,三和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14日对泉山湖置业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泉山湖受污染水体水质。泉山湖置业公司接到整改通知书后,采取了填土围堰的方式,对受污染的湖水进行封堵,防止污染扩散,待封堵完成后立即对受污染水体进行更换,但是未办理相关手续及张贴公示公告,引起群众误解,并非投诉人所说的填湖建房。2、泉山湖确实存在生活污水流入湖体现象,导致水体水质受到污染。排查,其原因系N、F地块的污水管网出现渗漏问题。截至目前,已无生活污水流入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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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4月16日,高新区三和镇人民政府对泉山湖置业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就填土围堰的施工行为履行相关手续。2、高新区管委会已责令泉山湖置业公司进行整改,泉山湖置业公司正在对受污染水体进行处置,并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进行整治。下步工作:督促泉山湖置业公司落实整改措施,改善泉山湖水质。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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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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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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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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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集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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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H202104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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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夏集镇颍凤路向西700米、步步先新能源汽车凤台旗舰店路口向左,一家塑钢门窗破碎加工厂,生产污水直排,噪音、扬尘污染严重;该处向西2.5公里,同一老板的另一家塑钢门窗破碎加工厂(睿星幼儿园对面,原宏宇粮贸厂位置),存在同样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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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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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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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两处塑钢门窗破碎加工厂,一处位于夏集镇刘楼村通宇塑编老厂,另一处位于夏集社区宏宇粮贸厂房。同时租给陈某,从事废旧塑料门窗及废旧管材分捡、破碎。夏集镇人民政府2021年3月份环保排查发现该厂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散乱污”,夏集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24日给该两厂下发了关停通知书,4月1日联合夏集镇供电所对两厂进行断电,同时督促该厂拆除生产设备,清运废旧原材料及产品。现场核查时,该厂已断电,正在拆除破碎设备、清理清运车间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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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4月20日位于夏集社区宏宇粮贸厂房内的设备、废旧材料已清理干净;位于刘楼村通宇塑编老厂内的设备已拆除,大部份废旧原材料已清运,剩余的正在清运中。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夏集镇人民政府继续督促这两处加工点清理彻底,确保不出现反弹。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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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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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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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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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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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AH2021041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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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蔡岗村、蔡洼村、下郢村三个自然行政村,现有70多家豆腐作坊,作业时噪音扰民,污水、豆渣乱排,导致村内水渠堵塞,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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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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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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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镇蔡岗村、蔡洼村、下郢村3个村为八公山传统豆腐产业集聚地,原有豆腐作坊71户,自2017年开始,八公山区不断加强和规范豆腐作坊的生产经营和卫生环境管理。1、全面拆除小作坊生产使用的旧锅炉,更换为清洁环保锅炉。2、成立联合执法队,加强对豆腐作坊巡查监管,要求经营户不得在夜间生产、豆渣废物每日清理清运。3、实施“豆腐村”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对豆腐作坊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工程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8月建成使用。4、建设八公山区豆制品企业孵化器项目,现已建成投用,生产规模较大的作坊已搬迁入驻集聚发展。经现场核查,经孵化搬迁和停业停产后,该区域还有豆腐作坊37户,其中正常作业的25户,间歇性作业的12户。个别作坊有夜间生产现象,豆渣没有做到日产日清、处理不规范,导致部分水渠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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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逐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严格遵守早6时至晚22时生产作业时限,严禁夜间生产产生噪音,保持豆渣日清理日清运,污水纳管收集统一处理。2、加强周边环境整治,对堵塞的沟渠立即组织清理,同时深入排查整改其他环境卫生问题,保障沟渠排水通畅,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成立专门执法巡查队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加强产业集聚发展,动员经营户搬迁入驻豆制品企业孵化器,推动豆制品产业发展更加规范化、专业化、集聚化。下步工作:1、推进“天然气”村村通工程,引导经营户更换清洁能源,进一步推进新环保设施提升改造,减少对环境影响。2、指导组建豆制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豆制品行业生产经营。3、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作坊生产经营和清洁卫生规范安全有序。此信访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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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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