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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偷钓偷捕都不行!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4/22 7:20:2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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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亮剑”,针对夜间非法捕鱼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 柏雪 王伟)眼下正值淮河禁渔期,为加大打击违法捕捞力度,保护渔业生态环境,4月20日晚,淮南市渔政处针对夜间非法捕鱼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晚上7时许,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乘坐渔政艇跟随执法人员一起从渔政登船码头出发开始了夜间执法检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巡查,渔政艇到达了淮河干流保护区石头埠段,除了零星的垂钓行为,执法人员并未发现其他非法捕鱼现象。

9时30分许,渔政艇在返航巡查至淮上码头下游时,一艘停在河中心的小渔船进入了执法人员的视野之中。随后,执法人员在渔政艇慢慢靠近小渔船时,发现船上一对夫妻正在用“地笼”捕鱼。执法人员随即让其放生所捕鱼类,并没收了捕鱼工具,将其驱离水面。

10时许,渔政艇从市海事局执法基地返航回淮上码头途中,再次发现河中心有灯光闪动,执法人员靠近一检查,原来是两名男子乘坐自制的皮划艇正在钓鱼。因为该皮划艇非常简陋,且河中心垂钓非常危险,执法人员对两名男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让其立即驶离水面。

据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处长鲍清玉介绍,此次夜查主要是针对禁渔期夜间电鱼行为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上至淮河干流保护区石头埠段、下至市海事局执法基地,整个行动持续了3个多小时,并未发现一起电鱼行为。在巡查中发现的捕鱼和垂钓行为,渔政执法人员也采取了相应措施。“通过今晚的夜查行动来看,我们加大对淮河干流春季禁渔的执法和宣传力度效果不错。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四结合’方式把淮河禁渔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农业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保护区全年禁捕开展“亮剑”执法,有效打击包括电鱼在内的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淮河流域的渔业资源,为鱼类营造休养生息的良好环境。

图:在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对夫妻趁着夜色用“地笼”在淮河内非法捕鱼。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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