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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注意了:又一批“抄告函”正赶往你单位的路上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1/25 10:37: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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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苏国义)“你单位某某某同志名下车辆今年以来出现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及时处理……”11月23日,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市文明办寄出新一期公职人员名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函。内容显示,本次抄告涉及130家单位189人,接下来的一周有关单位将会陆续收到这一函件。

当天上午,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走进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遇到民警正在整理抄告函准备寄出。民警介绍,这些抄告函上面印有交通违法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名下车辆号牌,交通违法次数等信息并盖有“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这批抄告函涉及130家单位的189名工作人员”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创建办有关负责人展开手中的抄告函介绍:“这些车辆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违法停车、未礼让行人、违法变道、闯红灯等。”其中,违法20起(含)以上的5人,10起(含)至19起(含)的35人,违法未处理最多的达到33起、最少的5起。

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等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我市公职人员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或多次出现不文明交通行为,或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抄告其所在单位。函件所列交通违法内容涵盖公职人员名下车辆违法和公职人员个人违法,交警提醒,这意味着公职人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督促好驾驶自己名下车辆的驾驶人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另外,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列入文明单位评选负面清单,单位有职工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在文明单位评选中视情扣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实行抄告时,同时抄送市文明办,凡被抄告的,要加倍扣分。职工交通违规人数较多、职工中发生多起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职工交通违规或不文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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