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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冬春救助为受灾群众注入“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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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为受灾群众注入“一米阳光”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9/26 9:56:0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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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孙鸿)冬春救助工作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直接体现。为扎实做好全市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有关文件要求,日前,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安排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遭受台风、洪涝、风雹、干旱等多起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局部地区受灾较重,灾贫叠加,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

针对上述情况,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乡镇、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需救助数据的汇总、调查和核查工作。各级要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会商,研究冬春救助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制定本地区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救助范围和对象、救助标准及救助程序等。

同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认真分析其家庭情况,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给予政策倾斜。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要迅速拨付至救助对象银行账户,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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