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莫让公共场所成“雷区”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莫让公共场所成“雷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7/24 8:58:46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民热议文明养犬之六

日前,《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对于许多公共场所禁止带犬入内的规定得到很多市民的肯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养犬市民对于一些室内场所禁止带犬入内的标牌视若无睹。

电梯间:与犬同乘心恐慌

市民曾女士前不久就遇到了与犬同乘电梯的情况。当天上午8时许,曾女士带着孩子一起乘坐电梯下楼,当到达13层时,电梯门刚刚打开一尺宽,首先窜入电梯的便是一只哈士奇犬,这只大犬并没有牵绳,看到电梯里有人,直接冲着孩子过去了。曾女士当即把孩子护在身后,大声呵斥着这只犬,而随后进入电梯的犬主人笑着说,“它不咬人,只是喜欢小朋友。”电梯到达一楼后,曾女士带着孩子快速走出电梯,并向物业反映了此事。

同样遇到类似情况的王女士在7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回家,在一楼的电梯间门口等待电梯。眼看着数字跳到1,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做好迈入电梯的准备,可电梯门刚打开,一只大犬冲了出来把王女士吓得往后退了两步,而犬主人只是看了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就把犬带走了。

商超:与犬同行不舒服

商场和超市是市民们休闲购物场所,可这些室内场所并没有阻碍犬只进入,有的甚至是肆意闲逛。洞山中路上某大型商场内保安称,商场禁止宠物入内,可还是有一些市民把宠物带进商场,尤其是那些小犬,保安也试图阻拦,有些讲道理的市民通过劝说后,带犬离开,有些市民则是和保安大吵大闹。

“我觉得出台《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特别好,让一些养宠物的市民有所约束,不是什么场所都能够带宠物进入。像超市,有生鲜食物、有裸售的食品,宠物带进去这闻闻,那舔舔,想想都觉得不舒服。”一位女士说。

餐厅:与犬同坐太闹心

本来去餐厅吃饭是件开心的事,可如果你一抬头就看到旁边一只犬在看着你,或者一只犬在你脚边蹿来蹿去会是怎样的体验?

7月19日,市民纪女士和朋友在淮河大道 一家烧烤店吃饭,饭吃到一半时,纪女士发现和自己只隔一桌的顾客带了一只犬,而那只黑色泰迪犬端端正正地坐在板凳上,犬主人正用桌上的杯子给犬喂水,正在吃饭的纪女士当即和朋友结账离开饭店。“想着我和狗可能用过同一只杯子,心里总不舒服,这个烧烤店是这样的,那淮南大大小小的饭店是不是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呢。”

民:养宠物也应顾及他人

市民李先生说,如今饲养宠物已然成为一种时尚,一些养犬人士甚至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照料,然而在家里如何宠溺是个人的权利,但在公共场合就要顾及别人的感受,遵守规定。

出租车司机陈师傅称,他以前就因拒载一位带宠物上车的女士而被投诉过,陈师傅表示自己小时候被犬咬过,所以一直怕犬,凡是带宠物的乘客,他一律不载。他曾和朋友聊过,有些市民爱惜自己的宠物,却不爱惜环境,带犬上了出租车后,随意让犬在车厢的后座上蹿下跳,出租车司机提醒不要弄脏座椅,犬主人还一脸不高兴。

更多市民表示,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仅靠养犬人士的自觉还远远不够,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处罚的力度,增强市民自律意识,使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养狗人士真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记者 王玲 实习生 邵壮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