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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狗既要“雷声大” 也要“雨点大”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7/17 9:18: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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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议文明养犬之四

(记者 柏 雪 王 伟 编辑 汤宁)“规范养狗,大家期盼已久了,希望有关部门真的管起来,不要雷声大雨点小!”近日,随着广大市民对《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关注,大家在肯定规范养狗有法可依的同时,也对谁来管、如何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以前不知谁来管,如今有人管且有权管

宠物犬,对于很多养犬市民来说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日常生活中,养犬者遛狗不拴犬绳、让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却给市容环境和其他市民造成了困扰,家住田家庵区某小区的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小区内有住户饲养了一只凶猛的大型宠物狗,且这位住户还经常拉着不戴嘴套的大狗在小区内遛弯,导致她和很多居民很少在傍晚下楼散步、锻炼身体,就连上下班回家、孩子放学都提心吊胆,深怕遇到那只凶猛的大狗。“听说这只大狗在小区内已经咬伤过好几次人了,有一次还扒开没有锁紧的防盗门,自己跑下二楼咬伤了一位老人,真是太吓人了!”采访中,李女士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为此事小区居民曾向物业、社区多次反映,还报过警,可都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自《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李女士可高兴了。因为《意见稿》中对于我市养犬管理有了细致的部门职责划分。《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依法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捕捉狂犬和无主大型犬;依法查处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监督、指导、审核犬只登记发证和年审等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流浪犬只收容、处置,狂犬和无主大型犬捕捉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第六条则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收集本区域内养犬相关信息,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养犬宣传和管理工作,引导、督促养犬人依法、文明养犬。

“《意见稿》一出,我就细细研读了一遍,发现里面不仅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解决养犬管理真空的现状,而且赋予了市民劝阻、投诉违法养犬行为的权利。”李女士称,《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畜牧兽医等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接到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收到举报、投诉的部门应当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和李女士一样,支持《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市民有不少,他们纷纷在淮南日报社微信平台发帖留言。

网友“淡然”留言道:“太好了,早该出台《养犬管理条例》了,绝对支持。”

网友“龙海”则表示:“强烈支持,我市文明建设又迈进一步。”

网友“八月花”留言:“大力支持规范管理,人在社会生存都按规则生活,为啥狗无法无天。小区、公园街道到处是狗屎,已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特别是给某些孩子带来心理及身体伤害,望条例早日执行,还淮南一个美好环境!”

严格执法是关键,管理难或成新问题

采访中,市民们虽然对《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了肯定和支持,认为规范养狗终于有法可依,可一些市民在讨论中却表示,严格执法更为关键。

网友“舜耕山翁”在微信平台留言称,“有法可依是基础,严格执法是关键,违法必究是根本。希望有关部门真的管起来,不要雷声大雨点小!”

网友“TL”留言:“太好了,一定要严管,希望能够严格落实,严格管理,养狗的现在都无法无天了,政府部门一定要好好管理管理,设立执法队,举报电话,一定要严格落实。千万不要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这位网友还建议,希望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微信举报公众号,让大家积极举报不文明行为,看见不文明养狗的就拍照发给举报公众号。

《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犬只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有固定场所、笼养或者圈养设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环境卫生、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犬只活动。对于这一规定,网友“沧海”极为赞同,并希望该法规能尽快出台,抓紧执法,整治落实到位,尽快取缔“田、蔡”两区的狗市。

而网友“李勇”则留言称,《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条(五)规定,养犬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他认为此处“驱使”不妥,任何养犬人都不会自认驱使的,犬只伤人应视同养犬人伤人!而且新条例对大型犬和烈性犬缺乏明确标准!

讨论中,还有部分市民对该条例的实施表示担忧,认为管理难或将成为其最大的阻碍。网友“糖炒仙人掌”就留言称:淮南养狗人数很多,每到傍晚各个公园、景区,小区活动场所,到处都是遛狗的,很多狗主人为了让狗更好的活动,都不给狗拴牵引绳,更有甚者很多小狗随地大小便,这些情况很难被执法人员发现,而且取证很难,养狗主要还是要提高狗主人的素质,做到文明养狗。

养犬管理能否做到“人性化”执法?

养犬管理是否能做到人性化执法,这也是市民讨论的一个焦点话题。网友“漫游云端”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提出,他特别喜欢狗,尤其是大型狗,比如温顺都金毛犬、乖巧的拉布拉多、具有天使笑容的萨摩耶、有着二哈之称的哈士奇等。这些狗虽然体型大,但是和人类特别亲密,几乎不会伤人,但是《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里规定大型犬外出必须要戴嘴罩,否则还要罚款。大家都知道,狗身上是没用汗腺的,散热只能靠伸出舌头,一旦在夏天狗被带上嘴罩,就会对犬只张嘴散热带来影响,极易导致狗狗中暑。而且由于不能散热,狗狗会更加烦躁,反而会有一些暴躁举动。

网友“艳阳高照”则留言称:“政府可以规范养狗条例、让养狗人办理狗证,但是以上养狗条例太不人性化了。个人认为:只要我的小狗疫苗齐全,出门带牵引绳,狗狗粪便及时清理,不影响他人,养狗又怎么不行了?有些人带孩子出去玩耍,在地上拉过屎不清理就走了,是不是孩子也不能养了?狗没有错,只是人的素质有待提高。”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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