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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守规矩 罚单躲着你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7/4 7:10:5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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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城市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开车守规矩 罚单躲着你

 

(记者 苏国义 编辑 汤宁)近期,不少市民都有一个明显的感受,那就是无论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不可以在道路上随意乱停,农用拖拉机等车辆不可以乱闯禁区,否则就会受到交警等部门的严厉处罚。交通秩序严管之下,“不能乱停,不敢违停、不可闯行”的驾车新风气正在形成。

“通告,严禁农用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请勿闯禁区”、“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城市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7月1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连日来,交警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媒介密集发布了多条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将对较为典型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高频次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分为集中整治和长效巩固两个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持续到8月31日,9月1日以后为长效巩固阶段。整治内容为: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人行道等未设置停车泊位的区域,严禁停车。停车管理方面,严禁市民、商家等擅自设置、占用、停用和毁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施,或者设置影响车辆在泊位内停放的障碍物以及将停车场转为商业、办公用途等行为;电动车和自行车应当同向、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且不得占用盲道和汽车停车泊位;小型汽车应当在公安交警、城市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停放,停车时应在泊位内按照导向箭头顺向停放,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道路沿线商家和单位应严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强门前停车秩序管理,主动提醒自备车辆及前来就餐、办事或购物的车辆驾驶人将车有序停放在相应的停车泊位内。

违反上述法规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查严处。其中,对擅自设置、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或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的罚款200-1000元;对机动车停放时,未按顺行方向依次停放或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的罚款100元;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情节严重的罚款5-50元;违停车辆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给予拖离;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加强了对黄牌照货车、蓝牌自卸式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柴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闯行禁区的查处力度。“我们正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运用定点整治与流动管控相结合的方法,‘5+2’、‘白+黑’,无缝隙、全覆盖的开展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扣留一起,处罚一起”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各路段均部署了巡查警力,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图为交警对占用停车泊位的车辆进行清理。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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