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优化农业发展环境,维护农民利益,在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市发改委、市农监办将我市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了汇编,下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的通知》。
《目录》包括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最低收购价管理的涉农商品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共涉及电业、水利、医疗、粮食、民政、公安、邮政等17个部门的数十项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
《目录》明确,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服务必须严格按公示的定价项目和价格水平执行,不在目录中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
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实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发改部门、农监办要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内容,切实做好辖区内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工作,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内相关价格、收费标准和有关政策调整的,要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