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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双眼”专治各种不服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5/10 7:55:5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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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个月市民平均每个月成功举报50起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双眼”专治各种不服

我市路面上,有一种驾驶人最令人生厌,他们见路口无交警,监控拍不到,往往就任性起来,随意变道、强行加塞,就好像这世界没有人能治得了他们。错!可能你还不知道,还有第三双眼睛在盯着你们。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今年1至4月,平均每个月有50余条市民举报的机动车违法信息被采纳,依照《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微博微信平台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交警部门均及时给予举报人每条50元人民币奖励,且上不封顶。5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部门总结阶段成果时指出:市民的举报热情还有待进一步释放,近期每个月因为举报画面、时间标注等不符合要求,而被不予采纳的举报材料达到了五六十条。

“画面清晰、标注准确、完整记录了机动车违法过程的动态影像被采纳的最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天我们都有专人查看邮箱,对群众举报的信息进行筛选,符合相关要求的我们会及时登记、采用并给予举报人每条50元的奖励。” 为了详细介绍采纳标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部门在隐去举报人个人信息后,从邮箱内调出一份被采纳的举报材料展示给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这份材料以视频文件为主,配有简单文字说明,指出了被拍摄对象违法时所处路段、违法事实、违法时间等,其中视频文件上清楚显示了2019年5月3日18时15分31秒至33秒这一时段,一辆大众牌轿车在洞山中学门前路段,越过路间双黄线逆向超车。

这段画面上标注的有时间,而且画面是动态的、连续的,清晰地显示了违法车辆的违法过程,从画面参照物上也能够很快判断出违法车辆所处的路段与市民所反映的路段是否一致。民警介绍:“我们采用这条举报画面后,截图留存证据,然后报审,审核通过后,我们将向违法车辆发送处罚通知信息,向举报人留存的银行账号打入奖金。”

民警提醒,市民抓拍交通违法现场时,所要提供的证据要素为,拍摄的图片、视频,要能够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图片不少于1张、视频必须连续完整。从交警部门采用的举报材料来看,目前主要以能够清晰反映车辆实线变道、强行加塞等违法过程的连拍图片及视频材料为主。

具体举报方式为,微博举报市民可编写“#交通违法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淮南公安交警在线新浪官方微博;微信举报市民需关注“淮南交警在线”微信,编写“#交通违法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淮南交警在线”。邮箱举报只受理视频信息,要求市民将行车记录仪采集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原始视频材料及个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银行卡号一并上传至邮箱2658068796@qq.com

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天都会对市民举报的材料进行查看审核(记者 苏国义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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