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热线新闻 > 住宅改姓“商” 邻里起“硝烟”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爱的后备厢”满载的是亲情与乡愁
 从春节习俗中汲取文化自信的力量
 参军入伍 让青春更精彩
 让文物“活起来” 博物馆“火起来
 绽放绚丽青春之花
住宅改姓“商” 邻里起“硝烟”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4/24 6:42:15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长热线提醒:不要随意改变房屋用途,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及影响邻里关系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居住条件的改善,申请将居民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人越来越多。看似两全其美的交易背后,往往带来的却是扰民甚至是危害公共设施以及人身安全的严重后果。

近日,有市民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田家庵区银鹭万树城某住户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汗蒸馆,该住宅属于私自改作商用,不仅用电未申请增容,使用的是民用电,而且该汗蒸馆无工商营业执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市长热线办公室于第一时间转办有关部门。在田家庵区应急管理局的牵头下,公安、消防、城管、市场局、供电局及朝阳街道七部门联合对该汗蒸馆进行了查封,还业主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除了安全隐患问题,眼下不少小区内存在私办辅导机构、经营小饭桌、棋牌室扰民等问题。前不久,高新区金域蓝湾小区一业主来电反映,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开设小饭桌,该小饭桌不仅无证经营,且噪音扰民。市长热线办公室立即将情况反馈至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检查组对该小饭桌进行了现场核查,当场责令经营者立即摘除机构标识,不得影响邻居生活。

据了解,依据最新《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只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即可认定该行为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安宁生活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也应承担与业主相同的法定义务。因此,市长热线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改变房屋用途,在出租房屋时需甄别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用途,避免因承租人对房屋的用途不当而造成业主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及影响邻里间的和睦关系。请广大业主擦亮双眼,辨明是非,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记者 柏雪 通讯员 杨子滢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